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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次整理这么全的关于房车床车改装的文章,把对于改装房车的规章制度整理出来,大家参考吧。——原作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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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H4 d& O4 C7 I$ q本文字儿多图多,估计得看半天,请做好看长篇大论的准备!这也是我做自媒体以来头一次码这么多字,希望您能认真看完吧。
9 k) m4 E" q$ }* `0 p$ L7 Q, n最近留言里,又多了好多“交警分分钟罚的你怀疑人生”的奇葩留言,看来我下半生一定要在将信将疑中度过了。之所以质疑如此之多,原因是我前几天发的一篇——《开着自改房车,带着90岁老父亲游遍全国,父母在当同游,此为孝!》的文章。讲述了了一位开着自改房车,带着老父亲游遍全国的车友的故事。结果留言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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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里还有说然我看看交规的,我就纳闷了,改装车你不让我看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,你让我看交规干啥?你们各位留言可以,乱评论就免了,合法改车这事儿应该看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以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。 3 e/ c7 s1 h R& |, ^&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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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计大家看那篇文章的重点都在改装车上,而我发布那篇文章的初衷是“父母在当同游”。是我没表达清楚?还是大家对“改装车”这事儿误解颇深呢?看来有必要聊聊所谓的非法改装了,我敢说留言里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在以讹传讹的!看热闹不怕事儿大,道听途说者众,亲身经历过得有几人呢?真的改装了车的,遇到交警怎么处理的你们不去看,直接开启无脑吐槽模式,真的合适么?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“不可改装车辆”,只是对改装做了部分限制!那我问你下面这张图算不算改装?水电床全有啊,是不是你们又要开启吐槽模式了?我告诉你这个新闻你们可以自己去查,不算改装!交警还说很羡慕,表示退休也要这么玩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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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再说两个改过车,并且已经在全中国溜达了几千里地的过来人,遇到交警后的处理方式。一个就是前文说的“带着九十岁老父亲自改床车游山玩水”的这位63岁老大爷。他的处理方式……不得不说真的是沾老人光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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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F" X( m) F) hOK,看看交警查这老哥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?太阳能货架超高了。这个在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中有明确说明的。另外就是,这老哥拆座椅了…… " z' ?& k4 [1 ~8 E- m! x( G6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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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在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中,也明确注明了的,这个是我们今天重点要说的。不可以拆座椅、不可以拆座椅!不可以拆座椅!只要你不违规拆座椅,我敢说你路上98%的时候不会出任何问题。 % u/ z1 R) P% |$ H
% m# ^0 y) i( n) q! \; O最主要,现在JC真的人性化执法,是讲道理的。各位妖魔化JC叔叔也要有个限度,周边有交警、JC朋友的,可以去问问他们现在管理的有多严格!自媒体年代,真有不对的判决以及违规的处罚,直接扒皮都有可能,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,会有交警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搞你个可管可不管的改装车?是不是想太多。
/ f* ?2 _: ~/ O% M7 K- Y2 P第二个例子,我们之前也介绍过,可以去看之前写过的《自改房车新思路!西安小哥自创移动宿营箱,轻客房车自由切换》,西安小何,头条ID叫“被UC新闻封杀评论的人”,大家可以关注他一下。他的车改的比较有意思,如下图: ! @; F/ y- D* x# ^0 }+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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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还拿到了专利证书,其实这个已经完全具备模块化生产的条件了,各位房车厂家真的应该与他联系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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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他开着这个车,也与交警叔叔确认过眼神,但没被开过罚单。估计想发泄吐槽的又要闭嘴了,下面是他遇到警察的处理方式。先说他这车,确实没被警察罚过。 ' X8 G4 {+ r. M( I4 R2 m/ V8 U6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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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与小何在头条上交流,今天小何私信我,让我把他找到的一篇关于“自改床车出行法规”的文章转载给大家,为了大家能看的明白,原文我进行简单修改: 2 \9 s8 g) ~0 e) H
先说改装车谁会管你:
& m' x8 \1 B# ^ G/ Z交警的职责简单来说是维护交通秩序,他们执法依据的法律是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以及依据它制定的全国范围、地方范围的实施管理条例; 路政的职责简单来说是保护公路,所以他们依据的法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; 运管的职责是维护道路运营的秩序,依据的法律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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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们在路上被交警查到了,最多也就是看看你的车子有没有把后座卸掉,有没有拉一些违禁物品,假如悉数都没有的话,就算要罚,也不会重到哪去。 被运管查到了,那么状况就会比较惨,首要他要判别你是不是在拉自家的东西,就好像搬迁,运家具之类的,假如是这样的话,咱们就不必忧虑,由于这和运营不沾边。假如你是收费帮人拉东西的话,那么就会被处理了。 + n3 J, j5 \9 J" O- Y3 [6 \
所以简单地讲,对于司机来说,只要不是挣运费的,走在路上要接受交警和路政的管理;如果挣运费,就还需要接受运管的管理。
1 j, }$ G# O U; J( W6 Z如果咱们不是拉货挣运费的(给自己家里、商店、工地、工厂拉货),那就像第一段说的,你是不接受运管的管理的; 6 s. {3 Z/ k0 `+ Q
由于床车、房车完全属于自用,与“经营”无关。可见,交通部门对面包车违反规定拉货进行处罚,只能针对具有货运营运证,专门从事运输生意的运输公司、运输个体户和物流企业,而不能针对普通的面包车自用者。 $ y2 x3 J3 R5 G" u
适用这个《道路运输条例》对普通的开面包车拉货的普通百姓进行处罚,完全就是错误的适用法律,是滥用职权、违法执法!
6 F, h7 T4 Y" n$ R0 ? O……看明白了没?如果只是自改床车、房车,路上管你的,只有交警、路政。 - B, j" S( E' V$ y/ R* D%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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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床车是VAN+拉货的话,“拉货”是怎么界定的?其实小何帖子里已经明确说明了,“多件以上同一类型物质,不属于自用的,定义为商品,客车上有此类商品就属于客货混装。当然此类商品体积、重量是能够识别出来的。上述解释权属于现场检查者”。 " h" U: q# a1 U- {+ \7 l- u9 I$ 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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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“客货混装”这一条,交警的解释权利确实是比较大的,这个没办法,但我所知道的所有改装最后被交警处罚过的,都是因为改动了座椅,你5座车非要给削成3座,不罚你罚谁呢?另外违规这事儿,自己违规不违规,心理都应该有点儿数。 知道什么是违规载货么?看下面这张图,后面的梯子已经伸到了驾驶室,已经涉及到安全了,这要是一脚急刹车,你确定梯子不比你先到站?这种被交警拦下是妥妥处罚的: ( b r' t9 y* B! D" P+ _.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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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什么是牛逼的违规载货么?看这个图,这完全是挑战面包车的承载能力了,必须的罚: 3 F, k! X [2 [1 a
- b- e( \$ R$ \9 `6 Q" p& q' J0 O还有就是拆座椅的,这个真的是犯的最多的。这里我只想说一句,买车时候想好了,一个车能拉多少人,核载是多少,都有明确规定的,而且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,也明确注明了不能拆座椅(下文会提到),你明知故犯最后还跺脚骂街,说咱们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了您的动手能力,这就没意思了…… 9 L z6 @! C" k: j* i$ t( `4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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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把小何给我的文章发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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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包车拉货,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? ! ?6 H d3 \+ R
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
' m) ]6 p$ K0 P, g# T( m, w) {“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,装载长度、宽度不得超出车厢”; 5 A5 |7 N, T6 l% d+ Y. K
“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,不得载货。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,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.5米,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”;
9 C1 u) u+ J: y% {8 Y从这一条可以看出,不光是面包车,所有的机动车都是可以拉货的,但是却有一定的限制。
# ?* k7 {2 z$ x最好不拆座椅,不带违禁品,货物别太夸张的多,最好是自家用非营运。问题不大。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说:不能,但是如果不能,那要车后备箱干嘛?事实上,所有法律条文里关于关于这一项的表述都是不允许“违反规定载货”。那么规定是什么呢? # i; |: n; r+ S7 n/ k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,装载长度、宽度不得超出车厢。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,不得载货。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,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.5米,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。但这里边有两个问题:1.“内置的行李箱”怎么界定,面包车的后座翻起来之后,“内置的行李箱”容积算不算扩大了?这一点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。 9 R0 V" F8 E, W) U6 h$ e5 ]& ]
但面包车拉货往往还会面对下一个问题:能不能拆除座椅?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“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”。车辆的座椅数量是登记过的,把7座车改成5座车或者2座车,显然是违法的。
4 Z8 }: i- E% ?" d G: K如果你只将面包车最后一排座位折叠,说明你的面包车的座位都有,也就是说你的车是载客汽车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9条规定,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。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之规定,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拆除面包车内的后座位罚款200扣6分。 ( ^: \5 Z0 Y0 w
现实中,如果仅把后座折叠起来,装载部分货物,特别是生活用品的,情节不是特别严重民警一般不会做出处罚,毕竟拉运一些生活物资、居家用品等情况不好全部认定为客运车辆载货。而装载的物品明显是运输的货物,又屡次被民警查获,就应该接受处罚。 4 _+ v( T9 a5 G. a5 V5 X
还有,在面包车后座装载货物还要符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2条第2项之规定,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。如果放置的货物太高阻挡了面包车后窗驾驶人的视线,可以按照违反了这一条处以罚款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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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这段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2条第2项之规定,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。这一点也千万要注意,这个其实小何的箱体已经涉及到违规了,不过后来看他帖子,他好像把这个安全隐患的问题也解决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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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发过的,两位改过车的车友的亲身经历,以及给出的法律法规建议,甚至包括与交警怎么打交道,说的很明白了,如果各位看完,还坚持自己“车辆就是不能改装不然就分分钟被罚的怀疑人生”的固执想法,我只能说——随您开心! 0 B% K$ [1 g; [1 j3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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